為進一步加強全縣校車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學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加快推進全縣校車管理科學化、規(guī)范化轉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條例及辦法,縣校車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代擬了《衡南縣校車安全管理細則》,并于10月8日召開了校車安全管理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征求意見,并且充分聽取和吸納成員單位相關部門的意見,現將有關起草情況說明如下:
一、文件起草目的
進一步加強全縣校車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學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加快推進全縣校車管理科學化、規(guī)范化轉型,確保全縣學生(幼兒)上下學平安。
二、文件起草的必要性
2012年國務院出臺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在具體操作和管理過程中,我縣是按照省教育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通[2013]82號)實施,遵循"政府主導,部門監(jiān)管,公司管理,市場運作"十六字方針。根據《通知》精神,我縣的過渡期為8年,2020年到期,前期制訂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全部應進行修改和完善。由于我縣校車構成非常復雜,有的校車是社會力量購買,有的是幼兒園(學校)自備,有的是公司自有,盡管都納入了校車公司集約化管理,過渡期內縣財政沒有撥付公司任何工作經費,校車公司為了確保正常運轉,只能向車主收取管理服務費,這與國家政策相違背。同時我縣校車安全管理分區(qū)域由四家校車公司管理是否涉嫌壟斷,難以界定。過渡期結束,各種矛盾越來越突出,越來越尖銳。
三、文件主要內容
一:《衡南縣校車安全管理細則》
1、總則,共2條。明確指定細則的依據和管理范圍。
2、校車準入管理,共15條。校車準入條件,使用許可辦理流程,校車標牌和程序,明確校車駕駛員資質辦理和注銷條件及校車照管員的配備條件和職責。
3、安全管理職責,共5條。明確縣人民政府、各成員單位、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人民政府、學校、校車服務提供者的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四、文件起草的依據
1、《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17號)
2、《湖南省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法》(省政府第277號令)
3、《湖南省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清單》(湘政辦函【2023年】62號)
4、《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規(guī)定》(湘政發(fā)【2023】10號)
衡南縣校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20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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